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贵港江南制造业综合发展区农林生物质能清洁供热项目(一期) 项目拟对以下劳务分包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广西贵港市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内;
工程造价: ¥1693万元;
建筑规模: /方米;
三、 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2月 26日。(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4 年 2 月 24日至 2024 年 2 月 26日。(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序号 | 分项工程名称 | 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金额 | 不含税金额 | 计算规则 | 备注 | |
1 | 1#锅炉第一次技改维修 | 项 | 1 | |||||||
2 | 1#锅炉第二次技改维修 | 项 | 1 | |||||||
3 | 1#锅炉炉前技改维修 | 项 | 1 | |||||||
4 | 2#锅炉技改维修 | 项 | 1 | |||||||
合计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附表 |
注明:1、劳务有充足的资源。
2、上列数量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黑名单。
(二)劳务质量要求
1、劳务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主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以上招标所有范围为综合单价,包括(辅材、小型劳务工具、包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施工过程中其他的一切风险费用。
2、按施工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如超过签订合同数量,招投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如招投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视为投标方无偿提供。
3、劳务费用支付方式:按招标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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