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施工第4标段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施工第4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由政府全额出资,省本级预算资金100%,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里程K30+000-K39+000,含路基、桥梁、智慧梁场、绿化。主要构造物陡沟子辽台排干渠大桥、沙沱子辽河特大桥、黄沙坨互通。本项目合同总工期70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30日,计划交工时间2025年7月31日,合同金额为658190784元。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货能力要求:要有组织供应运输货物的能力。代理商须提供与招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代理授权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招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资格要求”。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采购物资名称 | 资格要求 | |||||
营业范围 | 生产能力 | 财务能力 | 质量保证能力 | 履约信用 | 其他 | ||
1 | 生物质燃料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 生产商日产量在400吨以上。 | 投标单位流动资金200万以上(银行开具),信誉良好。 | 投标单位供应产品满足施工要求以及业主质量检测要求。(生产运输设备及人员情况等) | 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关于铁路公路施工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7月10日-2024年07月14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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