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燃料【公用工程一部日常消耗】采购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物质燃料【公用工程一部日常消耗】(WZ20240528-0819-5670-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生物质燃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固体生物质成型燃料木质低位发热量≥16.8MJ/Kg燃料 | 30000.00 | 吨 | 包1-镇海炼化生物质燃料 | ||||
2.3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流通商投标。 3.1.7生产商必须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①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②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3.1.8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至少包含低位发热量、全水等二项指标。 3.1.9投标方、签约方、结算方应相同。 3.1.10近三年生物质燃料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1.11承诺提供生物质燃料免费技术指导服务。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2投标人应承诺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小时快速响应;2天内处理完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3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违反廉洁从业行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0日8:00时至2024年5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0日09: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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