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JTZB2024037
2.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冬季清洁取暖生物质锅炉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长春市双阳区冬季清洁取暖生物质锅炉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表)。
4.预算金额:
产品 | 数量(台) | 单价(元/台) | 总价(元) | 地点 |
生物质锅炉 | 2649 | 3200 | 8476800 | 甲方指定地点 |
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供货完成。
6.服务标准: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优质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19号)等文件要求;(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采购项目属性:工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2.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2.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6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2.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2.8设备每一个规格型号均具有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CMA证书、检验(测)报告。且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不允许结构性返煤,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结构照片或图纸,描述结构性不返煤方法和措施,承诺设备具有不返煤结构设计。
2.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8:00时至下午16: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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